多重翻轉,不斷發酵,哈爾濱“天價魚”事件,已經成為當前餐飲行業最為吸引公眾眼球的新聞。一條398元一斤的鰉魚,兩桌共計1萬多元的餐費,從沖突開始,帶出了哈爾濱這家叫“北岸野生漁村”餐館的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雖然伴隨著輿情熱度的提升,監管者草率調查、執法者行為失當、消費者地域攻擊等一系列問題也隨之浮現,但是它終究是給了旅游餐飲市場一個頗有力度的警示,“天價魚”事件暴露出來的、蔓延在餐飲行業的一系列不光彩的糗規則應該到終止的時候了。
在這個事件中,涉事飯店存在著多種違法違規行為。有調查組已經確認的:把人工養殖鰉魚當野生鰉魚售賣,欺詐消費者;《餐飲服務許可證》到期未按時申請延續,無證經營;證照與牌匾名稱不符,不以真實名稱提供服務;點菜單上簽字系飯店服務員所簽;雙方發生過肢體沖突,顧客被打情況屬實。此外,消費者投訴尚在調查中的:價格公示不清、故意增加產品分量、發票造假等。這些行為的爆發點在哈爾濱的北岸野生漁村,實際上是眾多餐飲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長期普遍存在的陋習。而且這些陋習已經成為企業坦然執行的潛規則,一旦這些潛規則被消費者投訴,企業也是一邊接受處罰、息事寧人;另一邊繼續我行我素、非法牟利。這些潛規則最終就成為禁而不絕,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和行業信譽的糗規則。
這些糗規則從何而來?無外乎三個原因:
一是餐飲行業一直傳承下來的投機取巧的糟粕,一些作奸犯科的小伎倆被當成了經營中的大智慧在業內流行。在旅游地發生的“天價魚”事件使這些糟粕行為集中放大。先趁消費者不備,有意把魚的斤兩加上去,把魚的野生品質降下來。然后再含糊報價并忽悠消費者確認,最終消費者的魚吃完了只能再吃上一個啞巴虧!疤靸r魚”事件的起因就是如此,而很多餐飲企業坑蒙消費者的作為也是如此。操作中講“偷手”、服務中講“忽悠”,幾乎成為餐飲經營的一條暗藏于心的定律。
二是存在于經營者當中,以蒙混過關的方式追逐利潤的畸形心態,認為多數消費者可以被欺騙或敢怒不敢言。據稱“天價魚”事發之前,曾有上海顧客投訴北岸野生漁村價格虛高最終得到退款,據稱此次事件中北岸野生漁村的老板給顧客打折后沖突方才平息,實際上,店家早已打好算盤,即使賠付了顧客,利潤依然存在。因為已經有太多的消費者被欺詐蒙騙,而東窗事發幾率又實在太低。
三是監管者的無為與放縱,助長了違法者的僥幸心態,最終形成了不良的行業生存環境。在“天價魚”事件當中,餐館的價格是明示的,雙方沖突是說不清的,價格折扣是可以打的,顧客是外地人急著要走的,這些因素疊加在一起,給了監管者制造“和諧”的理由,“和諧”的背后,是對違法行為的縱容。而此事的不斷反轉,也體現了對餐飲業不良行為監管的乏力。要不是消費者的執著和媒體的拷問,幾乎可以肯定,有過多次宰客行為的北岸野生漁村依然會經營如故。
糗規則對于消費者的危害已經有目共睹,其更大的隱患在于影響著整個社會正常的營商秩序,妨礙著經濟健康發展。餐飲是最為貼近民生的行業,餐飲行業誠信的缺失必然干擾到社會的公序良俗。中國餐飲業已經形成了超過3萬億的消費規模,隨著消費需求的不斷增長,其中的短板也會不斷凸現和放大,哈爾濱“天價魚”以及青島“天價蝦”、海南“天價海鮮”等欺詐消費者的事件已經給當地的經濟和聲譽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這些糗規則如不根除,就有可能積聚成為阻礙社會進步的負能量。行業的發展在于創新,而餐飲業的創新,就應當從革除自身陋習順應消費需求開始。餐飲行業的那些糗規則肯定會在“吃得放心”的呼吁中,在社會共治的行動中,不斷地暴露于陽光之下得到清除。借查處“天價魚”事件之機,認清形勢,及時刮骨療毒,當是眾多餐飲企業的明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