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興隆縣產的“比利時”巧克力,進入京東商城、聚美優品、亞馬遜、一號店、拉手網、淘寶等眾多知名電商網站平臺,電商公然售賣三無食品,震驚四野。
食品藥品銷售傍上“互聯網+”,本來可以打開更多銷路,有利于開拓市場,是一件好事,但是越來越多的“微商”游離于監管之外,其所售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互聯網+食品藥品”也面臨成長的煩惱。
最近,國家食藥監局根據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現行條例增加了136條內容,首次明確了網售食品的抽檢標準,要求網絡食品交易平臺需備案IP地址、IP審查許可證明、網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開入網商戶信息的,或面臨20萬元罰款。
到現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實施已三個月,在“史上最嚴食安法”的約束下,網絡食品交易正逐步完善,越來越多的賣家愿主動出示《生產許可證》等產品身份證明,但在部分第三方交易平臺和微店平臺上仍有未亮明正身的“三無”產品兜售,甚至在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號、廠名等必填項上顯示為空白。
對此現象該如何解決?首先相關網站必須盡到審核把關責任,不給無證商家提供平臺。
其次,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網上無證出售食品行為。此外,食品流通追溯機制應迅速完善,發現隱患能夠及時查找源頭,減小甚至避免造成嚴重后果。
對于消費者而言,根據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果在網購食品過程中,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可以通過購物網站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生產者索賠。如果購物網站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網站將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網絡商家沒留聯系方式,消費者買到問題食品,可以直接找購物網站索賠。賠償后,再由購物網站向賣家進行追償。
從政府監管層面來看,近年來中國食品安全管理在立法層面成就顯著,《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等相繼出臺,一系列國家標準也大部分跟國際接軌,但這些越來越細致的法律卻并沒有改善國內食品安全日益惡化的現狀,根子出在執行環節。我國負責食品安全的部門很多,權責過于分散:衛生部起綜合協調作用并進行風險評估;農業部負責農產品;質檢總局負責進出口以及監管生產加工環節;食藥監局管藥品;流通的食品主要是工商局監管。多頭監管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在沒有出問題時交叉管理,增加企業成本;二是在出了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誰都不管,即有人撈錢、無人負責。而兩者都造成食品藥品質量安全風險加大,安全難以保證。
從社會監督的層面來看,由于中國特有的政策法律環境無法適應現代社會公民政治的需要,以至于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媒體監督與公眾參與受到限制、民間監管組織難以行動、行業協會的自律機制不發達、公眾對食品藥品企業的訴訟遭遇司法瓶頸等等,使得食品藥品行業缺乏來自社會監督的壓力,喪失了最后一道防線。
網絡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風險,買食品、藥品、衣服還是眼見為實,網購只是一個新興購物方式。時代在發展,有些制度需且行且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