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關系民生,中央高度重視,社會高度關注。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嚴峻,各種安全標準及保障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美國作為世界上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最為完善的國家之一,其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機構設置、相關職能配置及創新性實踐將為我國提供經驗借鑒。本文所指的美國食品安全管理體制主要是指保障食品安全的工業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總稱,具體包括食品工業的管理范疇、管理機構的設置、管理制度體系及管理手段等。
一、美國食品工業的管理概況
1.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能配置
美國現有的食品工業管理機構設置與職能配置主要包括三個層面:一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及下設的食品安全及營養中心(CFSAN),二是其他與食品工業管理相關的機構,三是食品工業行業協會。
(1)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是美國負責食品工業管理的政府部門,歸聯邦衛生和公共服務部(HHS)管轄。FDA實施監管的范圍很廣。如對于處方藥的監管就涉及從藥品測試、藥品生產、標簽規范、廣告、市場銷售等一系列環節的檢查與鑒定,確保每個環節的合理性、可靠性、嚴密性,并對申報單位可否繼續從事下一步的工作做出明確的認定。對于化妝品的管理則限于標簽規范和安全。FDA還負責管理除肉、禽、蛋品以外的食品安全及標識。詳見表1所示。
表1 美國FDA監管范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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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FDA還設有由國內專家組成的17個專業顧問委員會,以對新產品、非常見產品以及有爭議的難題作綜合研究評價,協助FDA做出科學的決策。FDA對于大部分產品的監管行為主要是基于一系列公開的標準,同時輔以一定數量的儀器檢查。該局組織結構圖如圖1所示。
圖1 美國食品工業組織結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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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及營養中心(CFSAN)是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下設的六個中心之一,是FDA對食品、化妝品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CFSAN主要負責:(1)規范美國境內幾乎所有食品的安全和標簽使用。食品安全及營養中心(CFSAN)對美國市場上80%的食品進行監督管理。監管對象包括5萬多家食品企業(其中3萬家食品制造企業、2萬家食品倉儲公司)和3500家化妝品公司。但肉制品及酒類(含醇量高于7%)不在監管范圍之列。(2)建立和修改食品標準。諸如身份標準(如一種產品被貼上“酸奶酪”的標簽需要什么條件)以及設置多數食品的營養標示要求。這兩部分的標準都被收錄到《美國聯邦法規》(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之中。
CFSAN的監管行為主要是從消費者的視角,并以消費者的標準監督管理食品及化妝品安全。主要遵循并執行《聯邦食品藥品法》、《聯邦進口牛奶法》、《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公民健康服務法》、《包裝、標簽法》、《嬰兒食品法》、《滋補劑標簽及教育法》、《營養補充劑健康與教育法案》,以及其他相關法令。具體工作職責主要包括:企業監督檢查、樣品抽查檢驗、進口產品監督、色素及食品添加劑上市前的審批、直接接觸食品的物質及嬰兒食品的通報管理、管理條例及質量標準的發布、消費者調查、實驗室研究(研究內容主要有病原體及化學污染檢測方法、食品污染對健康的影響、食品加工方法、滋補成分及健康功效、生物污染的毒性反應等)、食品加工包裝試驗、合作項目及技術支持、信息匯集及信息分析、公布會議及教育計劃、中心信息的發布等。
(2)其他與食品工業管理相關的機構
除FDA及下設的CFSAN之外,部分政府機構的職責也與食品工業管理密切相關。如圖2所示。
FDA實行多部門相結合的食品工業一體化管理模式。美國聯邦政府有十多個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其中,負責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聯邦機構主要有:衛生和公共服務部(DHHS)下的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美國農業部(USDA)所屬的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和動植物衛檢疫局(APHIS)以及環境保護局(EPA)。這些部門主要按食品類別進行分工監管,并與各州地政府一起形成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圖2 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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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工業行業協會
美國的食品工業行業協會在工業管理中處于輔助地位,主要通過提供技術指導、市場及立法咨詢、聯絡協調,協助國內企業反傾銷的申訴和應訴等手段來協助政府進行管理。
2.管理方法及手段
在食品工業管理方法及手段上,FDA對于大部分產品的監管行為是基于制定數目繁多的法律以及一系列公開的標準,同時輔以一定數量的技術手段予以管理。目前,美國關于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包括《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FFDCA) 、《食品質量保護法》(FQP) 、《公共健康服務法》(PHSA) 、《聯邦肉類檢查法》(FMIA) 、《禽類產品檢查法》(PPLA) 、《蛋類產品檢查法》(EPIA) ,此外還包括《純凈食品與藥物法》、《聯邦牛奶進口法》、《正確包裝與標識法》、《嬰兒食品配方法》(修正案) 、《營養標識與教育法》及《飲食增補劑健康與教育法》等一系列非常具體的法律。這些法律法規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標準及監管程序,使食品質量的各環節監管、疾病預防和事故應急反應都有法可依。
二、美國食品安全管理體制
1. 管理機構設置
(1)FDA
各部門中,最主要的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是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在法律的授權下,負責大部分食品的安全監管。FDA的監管內容主要是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倉庫,同時進行采樣檢驗以確定是否安全。問題食品一經發現,FDA將要求廠家召回,并監督其執行。FDA也與外國政府合作,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一旦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FDA的調查員可以自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請專家共同調查。FDA有法律辦公室,可以出具處罰通知書。處罰是一方面,但FDA更注重日常監管,主要通過督促企業自律確保食品安全,保證公眾消費安全。對于企業存在食品質量問題或者摻雜使假,處罰將會十分嚴厲,FDA認為這樣才能起到導向作用。
(2)USDA
農業部是食品安全管理中僅次于FDA的重要部門,其下屬的食品安全檢驗局負責肉類和禽蛋的安全監管,監管內容包括:國內生產與進口的肉類、家禽及當前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相關產品,例如含肉類或家禽肉的湯料、比薩餅及冷凍食品;蛋類加工產品(通常為液態、冷凍和干燥消毒的蛋類產品)。其食品安全權限是執行與國內生產及進口的肉類和家禽產品有關的食品安全法律。另一個下屬機構動植物健康檢測中心負責動植物病蟲害控制,包括病蟲害監測和動植物檢疫。
(3)EPA
第三個主要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是環境保護署,根據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FIFRA),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FDCA),食品質量保護法案,瀕臨物種法案等規定,EPA主要負責農藥登記、注冊;制定安全飲用水標準,并監測飲用水的質量,研究預防飲用水污染的途徑;評估新殺蟲劑的安全性,制定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等法律法規;教育公眾安全使用殺蟲劑等。所涉及食品具體的監督檢查工作由FDA執行。
(4)相關機構
美國海關通過對進口物品的檢查或扣押來協助管理機構搞好食品安全工作。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機構還包括:衛生與公共服務部的國家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和國家衛生研究所(NIH),美國農業部的農業科學研究院(ARS),州際研究、教育和推廣合作局(CSREES)、農業營銷局(AMS)、經濟研究所(ERS),谷物檢驗、批發及畜牧場管理局(GIPSA),美國法典辦公室和商務部的國家大洋大氣管理局/國家海洋漁業局(NOAA /NMFS),國防部(DOD)的美國軍隊獸醫局(DOD /VSA)等。
此外還有一些機構分管某些專項工作,如商業部的國家海洋漁業服務中心負責海產品的檢查和分級,財政部的酒精、煙草和火器管理局負責煙酒制品配方的管理,美國海關總署與農業部和FDA聯合負責對進口食品的安全監管等。
上述機構均在其工作范圍內(包括研究、教育、預防、監管、標準制定和突發事件處理等)承擔食品的安全職責。美國的食品安全機構各司其職,相互協作,為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在美國,食物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都要接受監管部門嚴格的監督和檢查,工廠設有“駐扎”辦公室,檢查官常駐工廠,六個月輪換一次。各部門之間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協同把關,共同構筑了美國食品安全體系。
(5)行業協會
、偈称钒踩珔f會
國際食品安全協會(GFSF)辦公地點位于美國華盛頓,注冊于美國弗吉尼亞聯邦,是一所致力于促進國家間食品安全管理經驗交流,推動國際食品安全事業的國際機構。
GFSF國際食品安全協會是由中美兩國長期研究和關注農業及食品行業的布瑞克環球(北京)農業咨詢有限公司(BRIC)與美國GIC集團及一批從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士共同發起創建,旨在促進國際間食品貿易發展,探討國內國際食品安全的形勢、問題和對策,幫助企業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推進全球食品供應鏈質量安全建設,減少由食品安全引起的貿易摩擦,共同推動國際食品安全的發展,致力于成為消費者、企業、科研院所、政府之間的橋梁,為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企業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的提高建立一個交流的平臺,是國際食品安全交流的公共和非營利組織。
②美國食品加工商協會
美國食品加工商協會(NFPA)是美國權威的農產品加工行業的行業組織,該協會共有注冊會員企業400多家,既有跨國集團公司,又有小型食品加工企業。它在食品安全及檢驗檢測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擁有一個學院和3個獨立食品檢驗實驗室,承擔了大量教育培訓、科學研究、食品檢測、產業規劃、法律咨詢、國際合作、商業保險、市場開拓等工作。它負責美國食品加工企業的食品安全研發,并負責為美國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保障,其實驗檢驗結果被FDA所認可,同時,該協會的專家也參與美國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
、勖绹M者聯盟
美國消費者聯盟于1936年成立,是CI五個發起團體之一。主要任務:對商品進行比較檢測,公布其結果;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品的客觀情報;通過發行雜志、書籍、聯合管理報欄、電臺節目等指導消費。
該聯盟還設有三個倡議辦公室,它代表消費者在立法、司法、制定規章方面提出意見。每年檢測商品65個項目,20—30個較小的項目;專題研究93個項目;有2000個微型膠片以提提供種情報資料。
④美國食品技術協會
美國食品技術協會1939年成立,總部設在美國的芝加哥,是非盈利的科學研究機構,22000員工致力于食品科學,食品技術和工業、科學、政府的相關工作。
食品技術專家協會發布了各種食品工業的資料,包括食品科技和食品科學雜志。 食品技術專家協會同時就食品種植栽培,加工處理,制造加工,銷售分布及全球范圍內的食品食用等問題每年召開世界最大的年會。
所有來自于食品科學和技術方面的權威聲音,食品技術專家協會都會在國內各州,地方公布于公眾.。食品技術專家協會的科學辦公室,交流辦公室和政府關系辦公室致力于解決食品科學和技術方面的科學觀點問題。
2. 管理制度設置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美國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非常繁多,包括《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FFDCA)、《食品質量保護法》(FQP)、《公共健康服務法》(PHSA)、《聯邦肉類檢查法》(FMIA)、《禽類產品檢查法》(PPLA)、《蛋類產品檢查法》(EPIA),此外還包括《純凈食品與藥物法》、《聯邦牛奶進口法》、《正確包裝與標識法》、《嬰兒食品配方法》(修正案)、《營養標識與教育法》及《飲食增補劑健康與教育法》等一系列非常具體的法律。這些法律法規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標準及監管程序,使食品質量的各環節監管、疾病預防和事故應急反應都有法可依。
《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是美國關于食品和藥品的基本法,該法已成為世界上同類法律中最全面的一部法律。該法律規定:禁止在美國銷售或進口偽劣的或標識錯誤的食品、藥品和化妝品;禁止銷售未經FDA批準的任何物品。除大部分肉和禽類產品外,所有進出口商品均應接受FDA的檢查,并且所有食品均必須有英文說明資料和可信的標記。
《1980年嬰兒配方食品法》,該法案后被添加到《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的第412條,它對嬰兒配方食品的生產、管理和質量標準進行了規定!1994年膳食補充劑健康與教育法》,該法案是對《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中關于膳食補充劑規定進行修改的標志性法規!2007年食品藥品管理法修正案》,該法案被認為是近40年來對美國藥品政策影響最大的法案,它是FDA行使一系列權力的法律依據,方便FDA更好地對藥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2011年FDA食品安全現代化法》,該法案對在美國經營的食品公司實施多項新規定,擴大了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的職權,以保護消費者免受不安全食品損害。
在進口食品的管理方面,聯邦法規定,所有進口食品必須符合與美國產品相同的標準,并推出了《食品生產監管項目標準》《食品保護計劃》《進口安全行動計劃》等多個食品安全監管計劃,用以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控。
以上這些法律法規覆蓋了所有食品,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標準以及監管程序,對進口食品的認證、包裝、標識及檢測、檢驗方法作了詳細的規定,構成了一張非常嚴密的食品安全保護法規網。隨著國家經濟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發展、管理體系的完善、民眾安全意識的增強,這些法律法規還在不斷地修訂中。
(2)近幾年主要法案
第一,2007年《食品保護計劃》。2007年11月,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推出了《食品保護計劃:國家食品供應綜合保護戰略 》。該計劃從保護國家食品供應安全的戰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有關食品安全和食品防護監管的新舉措和構思,具體包括加強對境外食品企業的監管職能,考慮認可高資質的第三方食品檢查機構,計劃對高風險企業貨物要求提供進口電子證書,擬提高對不合格企業和產品復檢和查驗的收費標準等。
第二,2009年《美國食品安全加強法案》。和2007年的《食品保護計劃》相比,該法案有以下變化:
其一,提高了FDA的權限。包括給予FDA制定農產品和其他特定初級農產品生產和安全標準的權利,強制回收受污染食品、扣留不安全食品、限制或禁止來自某個地區的不安全食品流通,以及就可能違規情況索取相關數據等新權限,甚至要求FDA應發展一套能夠完善追查食物污染來源的追溯系統。
其二,對食品生產、加工制造和貿易企業管理更加嚴格。包括:1)修正廠商登記制度。2)增加設施查驗次數。3)要求廠商建立詳細的食品安全計劃。對于進口到美國的食品,需達到與國內食品生產者相同之標準,且進口商與每個境外加工和包裝設備必須經過認證與定期檢查,倘若相關設施之廠商或國家拒絕或阻礙FDA進行檢查工作,則FDA將有權禁止該廠商或國家任何工廠或倉庫之生產、加工、包裝或存放食品進入美國。此外,在食品進口方面,自法案公布三年后出口到美國的特定食品,或者具備FDA部長所要求的美國認可發證機構頒發的進口貨物證書,或者提供其認可的機構或部門關于出口美國的食品安全性聲明文件。該法案還要求原產地標示,所有加工食品必須標示最后加工國家之名稱,而所有非加工食品必須標示其原產地。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種食品是摻雜、錯誤標簽的,就可以對食品進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長期限從30天增加到60天。
第三,《FDA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FDA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FDA 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FSMA),該法案共四章,分別為“改善預防食品安全問題的能力”、“改善檢測和應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能力”、“增強進口食品安全”和“雜項”,總計42條,主要從食品安全問題的預防、安全檢測、安全標準的執行、應對措施、對進口食品的監管及強化合作伙伴關系等方面,對《美國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1938年)進行了重要的修正。
其涉及的主要內容是:預防(如:食品設施預防管理、生產安全、故意污染);檢驗和符合(檢驗頻率、擴大訪問記錄、第三方實驗室測試);加強執法工具(如:召回、行政拘留、暫時吊銷注冊);加強伙伴關系(如:監督、檢驗、食品實驗室)及進口安全(如:進口商驗證國外供應商、高風險食品強制認證、第三方審計人認可)。該法案并不改變食品藥物管理局與美農業部之間的職權范圍,隨后還將制定不同方面的執行法規。
3. 管理機制設置
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不僅實行聯合監管制度,而且建立了食品安全監督網,在地方、州和聯邦全面監督食品的生產與流通。各市、縣衛生局,各州衛生機構以及聯邦政府的許多部門和機構,都雇傭食品檢查員、流行病學家、微生物學家及其他食品科學家,對食品安全實施持續深入的監管。
具體而言,美國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問題食品召回和自動扣留制度
美國的食品召回制度是發現食品質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補救措施,力圖將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召回制度在兩種情況下啟動:一是企業得知產品存在缺陷,主動從市場上撤下食品;二是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等在緊急情況下強制要求企業召回食品。2011年1月4日通過的《食品安全現代法案》賦予了FDA召回不安全食品的權力,同時為它履行這方面的職責提供了更多資源。美國對進口食品高標準、嚴監管,一旦發現問題食品,實行自動扣留制度。
(2)輿論監督和舉報機制
現代社會,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應該提倡社會力量介入食品安全管理,美國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正是起到敦促食品安全標準及政府監管落實的作用。美國公眾輿論與政府及立法機構之間形成了良性互動,有助于促進美國食品安全狀況不斷改善。除有效的輿論監督外,還實行舉報人保護和獎勵制度,對舉報人進行法律保護、經濟補償和獎勵。這一舉措很大程度上鼓舞了公眾對食品安全的重視態度。
(3)嚴厲的問責和懲罰性賠償
美國能夠強有力地保護公共食品和藥品安全的另一重要力量是嚴厲的問責和懲罰制度。
法律對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責有明確的界定,若因失職瀆職導致食品安全事故,對相關責任人嚴懲不貸,一旦發現工作人員有違規行為,立即解職等。
對違法的食品企業則采取嚴厲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消費者會得到足夠的賠償,政府會對違規企業開巨額罰單甚至直接使其破產。這一制度對食品生產者具有強大的威懾作用,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鼓勵了受害者勇敢提起訴訟揭露不法行為。
二、典型經驗與創新性實踐
(一)科學規劃食品安全戰略
2011年9月,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發布《食品安全戰略2011-2016》,詳細敘述其未來五年的食品安全戰略部署。既有宏觀的方向指導,又有微觀的措施細化,具有較強的戰略執行性。
《食品安全戰略2011-2016》的實施對我國食品監管的啟示主要有如下幾點:第一,要尋求食品安全管理主體的全員參與。FSIS通過加強員工培訓,增強與利益相關者的合作以及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三方面措施,使每個人都成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主體,進而確保從農場到餐桌的每個環節得到有效監管和控制,降低了食品安全事件出現的概率。然而,由于缺少激勵機制,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公眾參與較少,制約了政府部門監管作用的發揮。因而,相關部門可在借鑒美國經驗的基礎上,構建一套全員參與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第二,探索食品安全管理工具的創新使用。FSIS的食品安全管理工具主要包括各類數據分析工具以及信息溝通技術,如PHIS。FSIS食品安全預警及政策措施的制定都基于對現有數據的科學分析,并通過各類溝通技術向員工、利益相關者及公眾傳遞預防和應對信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對科學工具的使用成為各國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借力,而我國食品安全預警能力較弱,更需要加強對相關工具及技術的使用和創新。第三,注重食品安全管理環境的優化改善。FSIS十分注重食品安全管理的軟硬件環境建設,將基礎設施建設和政策規范制定提升到戰略層面。環境的改善有利于責任主體更好地利用各類工具及技術評估、預測和防止食品安全問題,是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國也可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加強基礎設施特別是檢驗設備、數據庫等的建設,并完善各類食品安全檢驗標準條例,禁止違規產品進入流通市場。
(二)強化對進口食品的檢測手段
2009年以前FDA運用OASIS(進口支持與操作系統)與美國海關合作,提供進口產品及進口地點等數據,并提供有關進口的相符性行為的信息。FDA要求進口商對進口產品是否在HACCP體系下生產和是否符合美國的標準進行驗證,如果OASIS顯示進口商沒有驗證批準文件,則需要進行屏幕審查,FDA將決定進口放行前是否進行抽樣或審查驗證證明,在這種情況下,FDA將增加抽樣及審查的密度。2010年4月, FDA正式采用新的電子篩查系統保障進口食品安全。該系統稱作“規范進口貨物動態風險評估預測系統(Predictive Risk-Based Evaluation for Dynamic Import Compliance Targeting: 簡稱PREDICT系統)”。PREDICT系統會自動對FDA幾百個數據庫中的現有數據進行風險篩查,為相關進口貨物的“自動放行”或“扣留、抽樣檢測”決策提供參考建議。進口食品篩查系統同時會考慮風險結構及其他相關因素。
(三)立體監管網絡和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建設
美國建立了覆蓋全國的立體監管網絡。整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分為聯邦、州和地區等3個層次。三級監管機構的許多部門都聘用了大量的流行病學專家、微生物學家和食品科研專家,采取專業人員進駐食品加工廠、飼養場等方式,從原料采集、生產、流通、銷售和售后等各個環節進行全方位監管,形成了覆蓋全國的立體監管網絡。
我國也應盡快建立由政府部門、行業機構、研究機構等組成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充分發揮預警和指導作用,建立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一方面,有計劃進行數據收集。收集我國食品衛生國家標準和相關數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動物衛生組織(OTE)、國際乳業聯合會(IDF)等國際性組織和發達國家的食品衛生標準和相關數據。另一方面,建立農藥、獸藥、化肥和有關化工原料等使用登記備案制,生產、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食品衛生數據的網絡記錄制,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和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以及動植物檢疫防疫體系等數據共享體系。
(四)進口食品的風險分析和信息化平臺建設
美國FDA于2010年4月正式采用了新的電子篩查系統,以保障進口食品安全。該系統會自動對FDA幾百個數據庫中的現有數據進行風險篩查,為相關進口貨物的“自動放行”或“扣留、抽樣檢測”決策提供參考建議。同時進口到美國的食品須向FDA進行預申報,且預申報信息在進口食品抵達美國之前提供,FDA將使用提前獲得的信息去審查、評估、評價這些資料,并且決定是否檢查這些進口食品。
在我國,目前很多進口食品的信息處理分散,直接影響了進口食品處理方式決策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所以,有必要加大對進口食品篩查系統研究與開發投資,積極推進進口食品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同時,實施進口食品風險分析制度,對存在動植物疫情傳播風險的進口動植物源性食品實施檢疫審批制度?梢钥紤]嘗試借鑒美國的進口食品預申報制度,加強進口食品的篩查工作,在風險食品未進入國內前,
(五)完善監管體制,提高監管透明度
美國政府十分強調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其基本思想為,增強立法過程和管理過程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讓全社會參與其中。不但是使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為有效保證;同時也是公眾對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信心的重要途徑。在實現公開性和透明上,美國不僅對食品生產全過程進行層層把關和全程監管,而且監管程序透明,便于公眾了解。在屠宰場、食品加工廠等單位都設立有專門的辦公室。為響應奧巴馬總統的透明度和開放政府的備忘錄,FDA成立了一個透明度工作組制定并實施公眾建議,及時向公眾提供FDA的相關工作和決策信息。
作者:工業和信息化部賽迪智庫消費品工業研究院 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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