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食藥安辦獲悉,為提升北京市場鮮活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保障消費者餐桌安全,9月20日,北京市食藥安辦及北京市食藥監管局與廣東省食安辦、廣東省食藥監管局及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聯合簽署《加強區域間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監管合作框架協議》。
按照食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及“供給側”改革的大政方略,落實督促鮮活水產品生產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加強產地和銷地間的監管合作,構建產品全鏈條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北京和廣東兩地行政監管部門積極開展區域協作,共同研究探討治理規范措施,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引導支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科學安全的生產經營操作規范,從養殖源頭到流通環節構建全鏈條產品質量追溯體系。
北京市食藥監管局食品市場處處長李江向記者介紹,我市的鮮活水產品主要來自外埠,餐桌上常見的鱖魚、鱸魚、黃顙魚(俗稱嘎魚、黃辣丁、黃骨魚)、鮰魚和羅非魚等淡水活魚每天的市場交易量近10萬公斤,主要來自廣東、江蘇、浙江等地區,其中來自廣東地區占市場總份額八成。鮮活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風險問題一直是社會和百姓關注的焦點。為了提高鮮活水產品在長途運輸過程的存活率,部分商家在養殖、運輸、銷售環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這是社會和消費者詬病的問題,也是食品安全亟待解決的風險隱患,給食品安全監管帶來很大的難度和壓力。
李江說,此次兩地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明確了兩地行政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任務,提出實施相互跨區域飛行檢查,對違法失信企業及產品實施聯動懲戒等監管措施;明確了生產經營企業建立產品質量自檢體系機制;明確建立檢測標準、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判定結論、監測周期、產地證明、市場準入等互認機制。框架協議的簽訂包括養殖、暫養、運輸、銷售等過程,覆蓋“從魚塘到餐桌”整個監管鏈條的各個環節,對提升鮮活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升生產經營企業的整體水平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記者還從北京市食藥監管局了解到,《加強區域間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監管合作框架協議》是繼京津冀簽署《食用農產品“場地掛鉤”供應保障合作協議》,在畜產品、蔬菜、蔬果等食用農產品產銷銜接、協同監管等方面取得突破和進展后,在鮮活水產品領域開展的新探索。8月中旬,北京局組織市6家主要農產品批發市場負責人赴廣東、江蘇、浙江等地,對當地的水產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并與當地政府、行政監管部門、生產經營企業座談溝通,共商舉措。下一步,北京將與浙江和江蘇開展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領域合作,并擴大水產品品種目錄,將提升北京市場鮮活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保障消費者餐桌安全。(記者 劉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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