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3期
時間:2017-10-21 14:36:18 來源: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 第18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3批次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11號),涉及本市1家食品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凱沫特(上海)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康敏金氨基酸嬰兒配方粉
。ㄒ唬┦称访Q:康敏金氨基酸嬰兒配方粉;規格型號:400克/罐;生產日期:2016-05-20;標稱生產企業:凱沫特(上海)實業有限公司(總經銷商),原產國:德國;不合格項目:鈣項目、磷項目不符合產品質量明示指標的要求。
。ǘ┙浧謻|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凱沫特(上海)實業有限公司立案調查,當事人經營鈣項目、磷項目不符合產品質量明示指標要求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之規定。鑒于當事人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改正違法行為,并履行了法律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且當事人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并積極查找不合格原因,及時下架并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凱沫特(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作出處罰如下:處以貨值金額2.5倍的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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